近年来,我国光伏制造企业面临严重的“**难、**贵”问题。尽管多部委先后**相关政策予以解决,但效果并不理想。
金融机构之所以不愿为光伏制造企业提供**,光伏行业平均不良贷款率高企、贷款担保方式效果不理想,是主要原因。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光伏行业平均不良贷款率达7%左右,有的甚至达到28%至 29%,远高于1%左右的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过高的不良贷款率直接影响着金融机构对光伏制造业的评级,导致银行贷款限制增多;金融机构对光伏行业发展普遍心存疑虑,也影响了贷款决策。
此外,金融机构一般采取信用担保与抵质押担保两种担保方式发放贷款。若采取信用担保,多数光伏制造企业选择用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做信用担保,但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主业仍是光伏领域,抵御风险能力不强;若采取抵质押担保,多数企业会以设备、存货或股权做抵押,但在复杂的行业发展大背景下,这些抵质押物保值和变现能力差,抵质押价值又会大打折扣。
“**难、**贵”制约着我国光伏制造业的发展,长此以往,很可能导致我国丧失在光伏领域的**优势。为此,有关部门应择优集中支持**项目,制定差异化贷款政策。尤其要引导金融机构将支持对象限制在通过《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范围内,并择优集中支持其中的关键技术创新、兼并重组、“走出去”等**项目。还应研究建立国家光伏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仿照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对**企业、**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应创新多样化**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租赁、**担保等业务。
此外,也要适时更新清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通过主动引导与市场倒逼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行业发展。当然,行业协会还要加强对行业发展的规范引导,促进行业自律,避免低价无序竞争。尤其要落实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光伏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精神,引导骨干光伏企业通过债转股等多种兼并重组方式,妥善处理被兼并企业的债务问题,消除部分企业高额不良贷款给全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