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合作中哪些问题正在得到解决?

2015-06-17来源 : 互联网

国家发改委一季度推出的PPP*批27个试点项目用地属性被统一定性为了“划拨”,这令金州环境集团副总裁、北京安菱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恒利颇为羡慕。启动于1998年的北京第十供水厂项目,在土地属性上就历经纠结:到底是算“出让”还是“划拨”,是个曾经上了北京市**协调会都难以解决的问题。

作为中国*早探索实践PPP的项目之一,北京第十供水厂在启动后的16年间,几乎遭遇了同类项目所能遇到的各种变数与曲折。而从退出的外资手中接盘这一项目的金州环境集团,也因此在同行中较早地经历了PPP项目实践的漫长一课,积累了丰富经验。

在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向东看来,***的经验和教训将为政策层全力推动的PPP实践提供可资借鉴的案例。“这一轮PPP是要从制度上尽可能解决此前实践中遇到的法律法规、体制机制问题,做好顶层设计,进一步规范具体项目的管理。”他透露说,关于PPP实践和现有法律法规的冲突,在今年会得到初步解决。“比如,近期会讨论现有土地管理法规和PPP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企业有两个“痛点”很能反映PPP模式遭遇的国情:合同和部门规章,该执行哪个?签合同的某一职能部门能否协调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多个部门?

如果是在几年前采访张恒利,很可能会触发他的“吐槽”模式。但随着项目终于接近尾声,有望于年内运行,如今他更愿意以分享经验的角度去回顾。“地的属性没有确定,就没法办土地证,而土地证是项目建设运营所需300多个证件中的‘母证’。”

张恒利认为企业有两方面“痛点”,很能反映PPP模式遭遇的国情挑战。其一,合同和部门规章,该按哪个执行?据张恒利介绍,当时招标书和*后的合同中,项目用地都确定为“划拨”性质;但2008年国土资源部发文,明确了**的特许经营项目包括公用项目,其土地都属于“出让”。“这一下就麻烦了。”麻烦的不只是两个**的程序**不同。更为关键的是,这块地的价格也随着时间发生了*大的变化,如何确定属性?从“划拨”到“出让”的成本分担,考验着**企业双方解决问题的能力。与项目有关的多个部门曾专门为此召开协调会,甚至到市**一级,仍然没有结果,各部门都坚持要执行自己的规章。一方说,不能为这一个项目而违反国家规定;而一方则坚持和企业签订的合同应当履行。

在张恒利看来,这两方都有道理,只是夹在中间的企业会非常难受,**能责怪的就是时间。“因为时间拖得太长,很多条件因素发生了变化,为项目实施制造了很多麻烦。因此,我的建议是PPP项目周期要尽量短,减少项目的变量和各种突发因素的影响。”张恒利说。

其二,代表**和企业签合同的是某一个职能部门,但其并不充分具备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相关诸多部门的协调能力。“属于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们也很努力,但很多事情的推进仍然非常困难,于是很多责任落到了企业身上。”张恒利说。

他认为,和国外不同,中国的经济主体有多种形式,不同行业有不同法规。一个PPP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几乎会与所有相关地方**部门有关系,而这些关系很难在合同里面穷尽。“虽然合同确定**某一部门代表**作为甲方协助项目实施,但它作为单一的部门,没有能力协调所有的部门来实现当初的承诺。这是当下*为突出的问题。”张恒利说。

这一轮PPP就是要解决问题,将建立专门协调机制解决合同执行中的分歧和冲突问题;地方**的支付风险可以从目前的制度安排得到化解,银行也在贷款期限和方式等方面有所松动,对企业*头痛的协调问题,从政策层面已经有了规定。徐向东说,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在这一轮PPP已经有了政策上的明确。

他介绍说,在财政部发布的PPP操作指南中,提出在项目的准备阶段,地方**要为PPP项目建立专门协调机制;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也提到,**要为项目建立有关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所谓协调机制可以理解为设立由各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在实践中,可能是市**牵头,发改、财政、行业等主管部门参与。”徐向东认为,建立专门协调机制就是为了解决之前部门间对合同执行中的分歧和冲突问题。

PPP的“进场”企业可能会为协调问题头痛,而仍在场外的企业可能仍在顾虑地方**的信用问题,对二三十年的项目周期内**执行合同的信用和能力有担心。在**信用问题上,徐向东表示,从目前的制度安排,地方**的支付风险基本上可以得到解决。“比如地方**要在中长期预算中对PPP项目予以匹配性安排,同时对项目支出占地方**可支配性收入的比例也有了明确规定。”

从具体项目角度,他建议企业按财政部PPP指南中的程序和步骤,做物有所值论证和地方财政能力评估。“做完这两个方面的评估,**支付能力、企业预期收款情况,基本上就可以心里有数了。有现成的公式,带入公开的**预算,就能算出来。”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贷款等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高达70%~80%,因此项目融资的成败对于PPP项目也具有决定性影响。银行也在贷款期限、方式等方面有所松动。今年一季度,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开发银行将在监管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PPP项目差异化信贷政策,除优先保障PPP项目融资需求、建立PPP项目贷款审批绿色通道等举措外,对符合条件的PPP项目贷款期限*长可达30年,且贷款利率可适当优惠,积极创新PPP项目在排污权、特许经营权、集体林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领域的信贷服务。

标签: 环保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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