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具备建设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条件,一旦建成之后将是**碳排放交易市场当中规模*大的市场。然而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试点过程中以及相关的法律标准仍存短板,因此**认为,2017年不过仅仅是个开始,该市场的真正运转还需时日。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环境的焦虑和不满也越来越突出。
在此背景下,“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顺应绿色低碳发展**潮流,把低碳发展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途径,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破解发展难题。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启“十二五”期间,国家正式启动碳排放交易相关工作,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7省市作为试点区域。在试点过程中,各地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取得了一定成绩,譬如切实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为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1月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工作的通知》,2017年1月1日起,要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通过总量控制,向企业发放碳排放权配额,规定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上限额度,要求企业对其温室气体排放实行总量管理和减排,并对超出配额的排放设立罚则。
2017年4月7日,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明确表示,今年按照**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的部署,将适时启动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我们已经做到了有机构、有地方立法确定了配额,也分配了这些配额,建立配额的分配办法,还建立了核算报告、核查的体系,建立了交易规则,完善了监管的体系和能力建设,基本形成了要素完善、特点突出、运行平稳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解振华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