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将于2017年启动,成为****大碳市场。目前,国内7大***碳交易试点总体运行良好,但据公开资料,碳价波动失真、企业不愿意履约等现象虽有好转但也持续存在,从区域试点过渡到全国市场仍需要进一步完善碳交易机制、约束机制和分配机制。
国家发改委2016年1月份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工作的通知》,对全国碳市场建设作出了统一部署,要求**2017年启动全国碳市场;3月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送审,并被***办公厅列入立法计划预备项目;6月13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鹤主持召开发改委改革专题会议,提出要“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全国碳市场建设全面进入快车道,2016年也将成为碳市场从“试点”走向“全国”的关键年度。
自2013年以来,我国已在七个省市陆续展开碳交易试点工作,在市场体系构建、配额分配和管理、碳排放测量、报告与核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结合试点经验,上述条例基本明确了全国碳市场的总体框架以及管理规则,但交易平台设置、配额分配及使用规则、交易主体准入、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消机制以及由碳交易市场衍生的碳金融体系发展等具体问题则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