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和《“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共投资约5644亿元,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约2518.4亿元,明确多项建设任务。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近日联合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和《“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对“十三五”期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目标等做出明确规定。《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对“十三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率、黑臭水体控制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再生水利用率等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在新增管网、老旧管网改造、新增和改造污水处理设施等方面,也有多项建设任务已经明确。
同时,《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后有望带动大量设施投资。其中,“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共投资约5644亿元。其中,各类设施建设投资5600亿元,监管能力建设投资44亿元。
《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则提出多项建设任务,包括:加快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国规划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50.97万吨/日(包含“十二五”续建12.9万吨/日)。
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十三五”期间,新增收运能力44.22万吨/日。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在城市建成区**密闭压缩式收运方式,大中型城市要在“十三五”期间全部实现密闭化收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