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洋能源董事长陆永华与冠县人民**签订了分布式光伏电站战略合作协议。在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的政策背景下,双方基于前期良好的合作和信任关系,将共同联手,充分发挥林洋在“智能、节能、新能源”业务方面的优势,创新冠县传统的“能源之都”,力争打造全国光伏**县。
陆永华在签约仪式上表示,本次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既是林洋新能源深耕中国东部分布式光伏战略部署的重大成果,也是冠县推进生态城市发展的重大机遇。
冠县县委书记牟桂禄表示,冠县是山东省四大太阳能应用**县之一,非常欢迎林洋集团到冠县投资,更代表冠县人民感谢林洋在冠县光伏扶贫工作中的****。全县正努力打造全国光伏**县,结合林洋公共事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电站优势,打造分布式光伏冠县模式,并向全山东和全国**。
继续加大投资,利用林洋集团在光伏领域及农业领域的各项优势,规划新建100MWp**农光互补光伏项目+3000户光伏扶贫项目。第二,利用冠县辖区内所有公共事业机构屋顶资源(预估规模为50MWp),建设分布式公共屋顶光伏项目,打造“冠县分布式公共事业屋顶电站”模式,并向整个山东乃至全国**。第三,结合冠县辖区18乡、近100万人口的实际情况,布局N型**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三年内完成8万套的户用屋顶光伏发电,提高辖区内绿色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有效增加农户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