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县属辽宁省15个扶贫开发工作**县之一。人均耕地少、土地贫瘠、干旱缺水是造成建昌县农村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但年均超过2900小时的日照时间也为光伏发电提供了得天*厚的条件。2016年10月17日,在“**消贫日”,也是我国第三个全国“扶贫日”之际,得益于良好的日照条件和省市县三级**的全力争取,辽宁省建昌县作为*批**的非国定贫困县被纳入国家**批光伏扶贫项目,从而踏上了一条可持续的“造血式”的**扶贫、**脱贫新路。
预计4.6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全部建成后,可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1.1万户,每户每年可增加收入不低于3000元。特别是该项目对那些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来说帮扶效果比较好,因为分布式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这些贫困户只需做一些简单的维护工作,就可以每月获得一定额度的稳定收入,且持续期高达20至25年(设备的使用年限),从而能真正有效地帮助这些贫困户实现脱贫。
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自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而作为一项***的扶贫开发项目,政策性银行自然责无旁贷地全力支持。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于2016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对建昌光伏扶贫项目进行了现场评估,2016年11月25日下发《关于建昌县昌盛光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光伏扶贫中长期贷款的批复》,审批该项目贷款金额为2亿元,贷款期限为15年。贷款利率在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现执行贷款利率4.41%。农业发展银行通过与**有关部门和承贷主体联合办公,加快项目审批进度,用时仅一个月,就完成了建昌县光伏扶贫贷款2亿元的审批。2016年12月16日实现*笔贷款发放3740万元。截至2017年6月末已支取1392万元,涉及贫困户数1376户。
人民银行建昌县支行、建昌县恒昌村镇银行、建昌县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建昌县支行也都积极参与到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中来。其中人民银行向建昌县恒昌村镇银行发放了利率仅为2.75%的1000万元扶贫开发专项贷款,专门用于该项目。农业银行计划放贷12400元、建昌县农信社计划放贷3000万元,目前建昌县恒昌村镇银行已放贷491万元,利率为2.75%,建昌县农信社已放贷2500万元,利率为4.75%。后续的信贷资金将随着项目建设进度陆续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