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降低2018年光伏发电价格,积极支持光伏扶贫,逐步完善通过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等具体政策。
《通知》规定,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电价分别降低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和0.75元,比2017年电价每千瓦时均下调0.1元。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全电量补贴标准降低为每千瓦时0.37元,比现行补贴标准每千瓦时下调0.05元。此外,《通知》还强调,要更好地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作用,鼓励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光伏发电就近消纳配电价格改革和市场化招标定价试点,逐步完善通过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
《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的发布将对光伏产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国内主流媒体给予了**报道,并进行解读。
*先,媒体和业内人士聚焦发改委下发《通知》的原因。中国证券网援引业内人士的观点表示,此次上网电价下调的原因包括:光伏电站效率提升,电站成本下降;光伏上游企业**能力强,电站规模不断扩大,说明行业利润高,有调价空间;国外光伏电站成本也在降低,电价也在不断下降,*低电价已可降低到0.2元/kwh,因此,光伏行业有降价空间;2016年光伏***项目招标电价,也反映出光伏电价有下降空间。中国资本证券网援引业内人士的分析观点表示,此次光伏价格调整幅度符合预期,而光伏发电价格的下调也意味着光伏产业链正处于景气的时代。也就是说,一方面因为光伏行业的生产企业**能力变强,成本降低,所以光伏发电价格有了调价空间。另一方面,光伏侧平价上网也成为可能,由此也将拉动需求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