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行动计划》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于2017年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目标。截至2017年2月,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监管平台发布的黑臭水体认定总数2082个,其中完成*理的726个,正在*理中的592个,方案制定的718个,未启动的46个,*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各地区黑臭水体*理的完成情况见下图。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黑臭水体存量*大,离《水污染防*行动计划》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理工作仍很严峻。“十三五”以来,黑臭水体污染*理是水污染*理行业的一个难点,总的来说,黑臭水体污染*理是一项长期任务,水体污染成因较多、情况各异,控制难度较大,加上没有一套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技术,所以成效不是十分显著。同时,黑臭水体污染*理涉及政府部门较多,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大,经济回报甚微,政府积极性易下降,易造成重建设、轻运行、黑臭水体反弹的现象。《城市黑臭水体整*工作指南》提出,黑臭水体整*在技术选择上,应该按照“控源截污、内源*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路线具体实施。(1)控源截污和内源*理是黑臭水体*理的基础和前提。
控源截污主要是通过建设和改造水体沿岸的污水管道,将污水截流纳入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或者通过面源污染控制技术,从源头上削减污染物直接排放水体,这也是黑臭水体*理的**和难点。内源*理技术目前大多是采用人工/机械清淤的方式消除污染。(2)活水循环和清水补给,主要是通过城市再生水、清洁的地表水等作为*理水体的补充水源等方式,增加水体流动性。这种处理技术效果明显,但需要设置泵站、铺设管道等,施工难度较大,工程建设和运行较大,同时在调水的过程中要防止引入新的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