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个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办法出台

2017-08-08来源 : 互联网

日前,《广州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正式发布,将考核工作的各项原则性问题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等。在考核内容方面,实行“质量目标”和“措施过程”考核并举,考核不合格要公开道歉。

近日,**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广州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以下称《考核办法》),这是广州实行环保责任考核二十余年来*个指导性文件,不仅明确规定了考核对象的范围,而且考核内容上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占比达到四成;此外,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考核不合格者要公开道歉。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广州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已坚持实施二十余年,但考核工作至今未形成一套固定的工作制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考核内容重工作措施轻环境质量、考核方式重形式轻效果、考核过程中公众参与不够等,相关工作亟须完善。

此次广州市印发实施《考核办法》,将考核工作的各项原则性问题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突出考核**,完善考核环节,丰富考核手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是一个从无到有的新突破。

全市各行政区**、市各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上述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均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对象。

考核**及进步较大的,由市**通报表扬,考核**的单位在国家和省的环境保护评先活动中优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市**予以通报批评,该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整改措施,其主要负责人要针对导致考核不合格的问题通过媒体公开道歉;考核结果末位且总分低于70分的,将被约谈和警示。

标签: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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