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分布式和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具体建设,《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按照市场自主和竞争配置并举的方式管理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屋顶光伏以及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就近消纳的2万千瓦以下光伏电站等分布式项目,市场主体在符合技术条件和市场规则的情况下自主建设;对集中式光伏电站,以不发生限电为前提,设定技术进步、市场消纳、降低补贴等条件,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组织建设;国家能源局统一组织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建设,基地及基地内项目业主均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竞争方式选择;光伏扶贫根据有关地区扶贫任务的需要,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扶贫部门组织地方**编制光伏扶贫计划。
在创新发展方式上,对于光伏产品和具体光伏电站场址,《意见》进一步指出,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光伏产品的市场应用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加速技术进步和落后产能退出市场。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地方**,对具备成片开发土地资源且具备统一送出消纳条件的光伏电站场址,编制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国家能源局按年度统一组织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被选上的基地纳入该地区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对**上的基地,由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组织地方**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主体,并提出统一的技术标准,以此**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成本下降,减少补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