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日,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正式取得新疆**尔自*区环境保护厅批复文件,成为新疆地区*批超低排放企业。为该企业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实现乌鲁木齐“蓝天工程”履行了国企责任。
红雁池公司始终秉承绿色发展的理念,“十二五”期间,随着大气环境质量的日趋严峻,国家相继**了《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相关要求,红雁池公司作为乌鲁木齐市*府电厂,特殊的地理位置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红雁池公司超前谋划,坚持“环保优先”和“绿色国电”理念。
把环保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将环保工作与企业发展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健全了节能减排工作长效机制。站在企业更好,更快,健康发展的高度,红雁池公司积极主动承担起履行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主动履行央企责任,**远瞩主动适应并适时调整优化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方案,先后投资4.1亿元资金对1、2号机组进行超低环保改造,成为红雁池公司有史以来*大的技改项目,也是新疆自*区、国电集团公司**环保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