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统计,2015年安徽省生活垃圾焚烧0.78万吨/日,按规划到2020年要达到3.27万吨/日,对比,焚烧比例要从32%上升到71%,垃圾填埋从67%降到25%,其他方式处理生活垃圾仅从1%上升到4%。从规划可以看出安徽省未来五年会大力发展垃圾焚烧,没有**考虑垃圾分类的减量作用。
生活垃圾焚烧厂属于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而根据《大气污染防*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应纳入**排污单位名录,且需要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依法公开排污信息。同时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规定,垃圾焚烧厂应纳入国家**监控企业名单,而国家**监控企业应在**或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建立的公布平台上公开自行监测信息,并至少保存一年。观察安徽省**企业自行及监督性监测信息平台发现,在平台上公布信息的垃圾焚烧厂仅有3座,包含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全面实施,要求全国已运行的垃圾焚烧厂都必须执行新标准。本简报分析的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测数据是IPE(北京市朝阳区公众环境研究中心)通过技术手段获取的安徽省**企业自行及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安徽省**企业信息平台”)上呈现的企业自动监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