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披露方面,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对于该欠款事项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欠款的发生背景、发生时间及归还安排约定,相关方拒不归还的发生时间及原因,以及公司董事会及高管在东江能源收购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显示,2017年一季度东江能源实现营业收入5344万元,实现净利润-105.63万元,亏损原因主要是对沈汉兴及其关联企业应收款较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
对此,上交所要求上市公司说明东江能源业绩是否符合公司预期,与公司此前的信息披露是否一致。同时,结合沈汉兴此前在东江能源任职、参与经营管理及实质影响力情况,评估停止沈汉兴总经理任职事项对东江能源生产经营稳定性、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等可能产生的影响。
对于外界颇为关心的业绩**情况,上交所也在问询函中提及。根据公告,嘉澳环保在收购东江能源过程中,沈汉兴等交易对方**东江能源2017年至2019年业绩分别为2000万元、2500万元、3000万元,未达到部分将以现金补足。
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总经理停止任职事项等是否会影响相关方履行业绩**,以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