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赵令欢先生担任弘创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且担任弘创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弘毅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公司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三)项的规定认为弘创投资系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弘创投资出售21.5517%的环境产业公司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7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5月21日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关联董事赵令欢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进一步授权之人士具体审批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具体操作事宜。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2017年度**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立董事已就《关于出售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