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市**获悉,哈市力争在12月31日前,基本淘汰剩余黄标车,完成淘汰老旧车任务。
根据《哈尔滨市2017年淘汰*理黄标车老旧车实施方案》,哈市将依法淘汰2017年已认定、市区剩余营运类黄标车9179台,督导县(市)依法淘汰营运类黄标车6712台,做到全面排查,一车一档,防止遗漏。
《方案》规定,对环保检测不达标的黄标车,哈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实施限制买卖、限制转入、限制转出、限制过户、限制异地检验等“五限”措施。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安检,并依法强制注销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一律上限处罚。为主动淘汰黄标车车主开辟注销登记绿色通道。
《方案》规定,落实“尾气排放检验前置”要求,严把“黄标车”尾气检测关,对不符合国家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监督管理尾气检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严禁弄虚作假。并会同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黄标车专项整*工作,联合打击“冒黑烟”黄标车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严查“营转非”黄标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鼓励符合“黄改绿”政策的营运类黄标车加快车辆改造。各区县(市)**实行淘汰黄标车区长责任制,落实属地化管理制度。
据悉,哈市将对各地区、各部门淘汰黄标车任务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考核。**阶段为自公告之日起至6月30日,需完成任务目标的40%;第二阶段为7月1日至9月30日末,需完成任务目标的80%;第三阶段为10月1日月至12月底,需完成任务目标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