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签署瑞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PPP项目

2017-05-21来源 : 互联网

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瑞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的案》,同意批准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同意授权管理层与**部门签署特许经营权等法律文件。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瑞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PPP项目并对海滨公司增资的对外投资公告》2017年5月17日,公司与瑞安市市政园林局签署《瑞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PPP项目合同》。

合同标的:本项目包括扩建日处理1000吨垃圾焚烧工程和新建日处理150吨餐厨垃圾工程,位于瑞安市上望街道。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43,000万元,由瑞安市海滨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工作,项目特许经营权经营期为30年,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

项目合同双方

1、甲方,瑞安市市政园林局;法定代表人,张永芬;法定地址,温州市瑞安市万松东路178、182-186号安阳大厦。董事会已对瑞安市人口总量、垃圾清运量、产业结构、财政收入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甲方为**行政机关,无相关财务信息。

2、乙方,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项光明;注册资本,68,721万元;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开发区梧慈路517号;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环保工程的投资咨询及建设,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及安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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