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7个试点省市之一,重庆市积极推进建立试点工作机制,突出试点攻坚任务,把握试点关键环节等,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据悉,下一步,重庆市将围绕三大方面任务进行布局,**在2018年全面**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解决重庆市突出环境问题,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举措。重庆市环保局立足重庆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去年成功纳入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7个试点省市之一,初步构建“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主动磋商、司法**,信息共享、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试点工作机制。《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全面深化改革**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同意,由市委、市**印发实施。成立重庆市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由绿平副市长担任组长,市高**、市检察院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磋商、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加快建立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有力、赔偿到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二是突出试点攻坚任务。紧紧围绕《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突出抓好运用范围、赔偿范围、鉴定评估、赔偿磋商、资金管理、执行监督、运作程序、制度建设等8个方面17项**工作,严格遵循“谁污染、谁*理;谁破坏、谁**”原则,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理**受损生态环境,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买单”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