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等三项环境保护标准。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介绍,此次自行监测方案覆盖了监测数据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同时强调尚未纳入标准且对公众健康或环境质量有影响的污染物,排污单位从风险防范的角度,应当开展监测。
近日,环保部印发《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以下简称“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力发电及锅炉》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三项环境保护标准。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介绍,此次自行监测方案覆盖了从制定方案、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开展监测、做好监测质量**与质量控制、记录和保存监测数据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同时,对排放的水污染物、气污染物,噪声情况、固废产生和处理情况等要素也进行了全面考虑。
刘志全强调,排污单位的监测不能仅限于个别污染物指标,至少应包括对应的污染源所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的污染物指标。
除此之外,排污单位在确定外排口监测点位的监测指标时,还应根据生产过程的原辅用料、生产工艺、中间及*终产品类型确定潜在的污染物,对潜在污染物进行摸底监测,根据摸底监测结果确定各外排口监测点位是否存在其他纳入相关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或其它有毒污染物指标,也应纳入监测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