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环保到垂直管理改革,再到*次提出制定并落实环保责任清单,不难看出从国家层面对环境*理可谓卯足了劲。环保“责任清单”固然是好事。但也应该看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以环保“责任清单”遏制干预执法关键还在监管的责任是否能硬起来,执行法律法规时的板子能真正、及时的落下来。我国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主要是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这种管事体制使一些地方重发展轻环保、干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使环保责任难以落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大量存在。
《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文件层面*次提出制定并落实环保责任清单。(9月24日《法制日报》)
“干预”通俗的说,就是干涉、多管闲事。顾名思义“干预执法”便可以理解为超出职权范围内,以手握的权力染指其他部门正常工作范畴。报道称,为了落实在环境*理中对地方**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
日前,在**文件层面*次提出制定并落实环保责任清单,明确地方党委**对生态环境负总责的要求、制定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提出**环保部门统一行使环境监察职能、落实对市级县**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