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改善空气质量,河南省人民**近期印发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考核办法(试行)》,条例规定在年底考评中,对考核不合格的省辖市实行“一票否决”。
**条为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改善空气质量,根据《河南省人民**关于印发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32号)和《河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4〕4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及省直相关部门实施《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情况的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其中省直相关部门是指河南省大气污染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第三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核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和大气污染防***任务完成情况。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
大气污染防***任务包括产业结构调整、煤炭控制管理、燃煤锅炉*理、工业大气污染*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秸秆禁烧、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大气污染防*资金投入和大气污染防*工作机制10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