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环保厅发布了2017年度**批环境违法“黑名单”,共有26家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上榜。据浙江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处处长叶俊介绍,“黑名单”原则上将每季度公布一次,进入“黑名单”之后,企业不仅面临处罚整改,还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偷偷埋根暗管,往河里直排废水;空气质量不佳,却还在排放废气污染大气……今后,这些让浙江老百姓气愤的环境违法行为,就**只是接受***处罚这么简单了。
日前,浙江省环保厅在环保厅门户网站和微博、**上同步公布了2017年度**批环境违法“黑名单”,杭州萧山永盛五金配件厂、杭州余杭塘超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等共26家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上榜。这也是该省公布的*批环境违法“黑名单”。
据浙江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处处长叶俊介绍,该省去年8月**了《浙江省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纳入黑名单的13类违法行为:
构成环境犯罪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防*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以**、威胁等方式**、阻扰环保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或拒不配合环境违法查处的;一年内因故意造成的同一环境违法行为受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重大污染天气拒不执行**责令停产、限产决定的等。
此外,在认定程序上,浙江省、设区市环保部门有认定“黑名单”的权限,**环保部门还负责全省黑名单信息的汇总、发布。叶俊表示,“黑名单”原则上将每季度公布一次,由省环保部门通过微博、**和“信用浙江”网站、门户网站等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