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费改税的变革对于地方意味着什么?税收制度的落地需要做好哪些准备?环保部门手中的收费权变更至税务部门是否会削弱环保部门的**?看看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政策部主任葛察忠怎么说。
葛察忠,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政策部主任、研究员。长期从事环境政策、环境经济手段、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承担了多项研究任务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由其组织负责的中国环境税政策设计与实施战略等研究成果为我国相关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参考。
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费改税对地方特别是基层来说意味着什么?是否会降低环保人员工作积极性、削弱环保部门的**?当前各地应该做哪些准备?
费改税可以腾出一部分行政资源,配置到环境执法等其他**工作中,不会削弱环保部门**,但要重视欠发达地区经费**问题。
环境保护税开征在即,各地要增强紧迫感,明确各部门责任,做好信息对接,抓好人员培训,加强服务指导。特别是完成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部署和调试等工作。从宏观层面来说,征收环境保护税可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对于地方特别是基层来说,环境保护费改税到底意味着什么?对于推动地方环境保护有哪些方面的好处? 葛察忠:党的***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是落实***、***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排污费是我国实施*早的一项环境经济手段,通过收费促使企业加强环境*理、减少污染排放,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刚性不足、地方**和部门干预等。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可以通过税收的刚性,更充分地发挥政策的调节功能,促进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及企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