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开始全面规模化发展,进入了大范围增量替代和区域性存量替代的发展阶段。随着开发利用规模逐步扩大,我国已逐步从可再生能源利用大国向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强国迈进。
国家发改委12月19日对外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8亿千瓦,发电量1.9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7%。
《规划》提出,到2020年,水电新增装机约6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5000亿元,新增风电装机约8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7000亿元,新增各类太阳能发电装机约7000万千瓦,投资约1万亿元。加上生物质发电投资、太阳能热水器、沼气、地热能利用等,“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新增投资约2.5万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长近39%。
《规划》提出八项任务:积极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长江上游、南盘江红水河、雅砻江、大渡河六大水电基地;有序建设“三北”大型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光伏+”综合利用工程,推进大型光伏电站建设;加快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推动海洋能发电、储能技术**应用等。
截至目前,《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四个专项可再生能源规划都已经对外发布。这意味着“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的规划体系已经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