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并严格落实五大功能区域产业禁投清单、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事故应急预案,从严工业项目管理,实施差异化的环保准入政策。
关闭、搬迁256家重污染企业,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735平方公里,建成41座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沿线580余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162家**监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2700艘经营性船舶安装了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
落实环境应急预案“一源一事一案”和卡片化管理,34家试点企业针对871个风险源共编制866个预案、1198张岗位应急卡,与周边省市和相关部门共同**三峡库区水安全,落实环境应急处置“五个**”的要求。
**《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设置专职人员并履行管理职责,完善环境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应急设施,配备**装置、应急设备、物资和器材,**正常使用,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对环境污染投诉积极调查,坚决查处,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仅2016年,全市环保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3525件,罚款1.92亿元,查封扣押54件,限产停产57件,全年污染环境犯罪刑事案件立案157件。2017年,将强化环境安全巡查、预警和应急处置,加强对**风险源的全方位、全过程环境监管,对整*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企业予以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