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到2020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东部地区达60%以上。可以说,焚烧已被视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近日发布的《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北京生活垃圾管理“收集—运输—转运—焚烧—填埋” 全过程社会成本高达2253元/吨,其中焚烧处置成本,光二公式英致癌健康损失就达764元/吨,远超当前北京收的40—80元/吨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300元/吨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100元/吨厨余垃圾处理费。
据测算,2253元/吨垃圾管理社会成本中,收集、运输和转运的社会成本 1164元/吨,入焚烧厂后的焚烧处置社会成本1089元/吨。而焚烧获得的各类补贴325元/吨,包括处理费163元、电价补贴60元、底灰处理补贴 43元、税收优惠32元、建设费用20元、土地费用4.9元、渗沥液处理补贴0.4元。电价补贴构成焚烧厂所获收入及补贴的20%左右。
“虽然生活垃圾直接处理费很低,但社会成本很高。那垃圾焚烧厂为什么还要烧?是因为有各种补贴,所以还是划算的。”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环境学院教授宋国君说,电价补贴将本应由地方财政承担的焚烧处理费以电价形式转移给社会。没有电价补贴,焚烧厂对垃圾会有“高热值低水分”的诉求,有了补贴,哪怕加煤烧也是**的。因此,不合适的补贴政策刺激了焚烧企业对垃圾增量、扩大投资的需求,帮助维持不分类现状,是导致生活垃圾处置高昂社会成本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