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土壤**缺乏**的商业模式和资金投入机制,虽然**财政设立了土壤污染防*专项资金,但资金规模和使用范围都有限。业内建议,应把土壤污染防*基金分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基金和场地土壤污染防*基金两类,分别进行设立,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解决土壤污染防*资金筹集问题。
“与水、气污染防*相比,土壤污染防*投入大、周期长、收益低、缺长效机制,目前主要依赖**财政投入的模式,远不能满足土壤污染防*的资金需求。”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近日表示,从整体看,我国尚缺乏**的污染土壤**商业模式和资金投入机制。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王夏晖认为,资金投入不足和来源不稳定,一直是困扰土壤污染防*的一个“短板”,目前虽然**财政设立了土壤污染防*专项资金,但资金规模和使用范围都有限。
据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付莎处长介绍,《土壤污染防*法》草案明确,我国将设立“土壤污染防*基金”,立足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解决土壤污染防*资金筹集问题。
潘碧灵根据多年的研究和工作经验,就未来土壤污染防*基金的资金来源、用途和管理等提出了意见建议。《土壤污染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把土地分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因为二者适用不同的管理办法、污染防*标准和技术指南等。
潘碧灵认为,“建设用地”概念包括的外延比较宽泛,目前城市要**的主要是工矿企业污染的场地,最紧迫的是防*农用地和场地土壤污染。所以,应把土壤污染防*基金分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基金和场地土壤污染防*基金两类,分别进行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