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快速实施“河长制”,山西省西安市编制《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责任,明晰局**和处室分包联系市管河道任务,切实把河道管理好、建设好。同时,西安还将加强水资源管理,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县(开发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
西安市将全面落实河长制,力争到2020年末,全市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污染得到全面遏制,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得到显着修復,主要河湖(除渭河外)达到IV类水质,饮用水水质100%达标,全市河流实现“四无六有”目标(无垃圾堆放、无漂浮物、无违章建筑、无污水直排﹔有生态空间、有牢固堤防、有管护机构、有良好水质、有美丽景观、有安全**)。
西安将加强水资源管理,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县(开发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1亿立方米以内。严格地下水开採,在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一律禁止开採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实行取水许可。
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除应急备用外,一律予以关闭。地铁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制定基坑降水收集利用办法,减少水资源浪费。
同时,严格水功能区监管,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未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区县(开发区),暂停审批新增排放污染物项目。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禁止无証排污或不按许可规定排污。严禁以各种名义侵佔河道水域,严格涉水活动的社会管理。清理整顿侵佔河道、非法採砂、乱倒乱挖、污水直排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