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境保护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查组对河北省邯郸市、邢台市进行了督查,通过督查发现,各级**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下的应急响应,但是仍然有个别企业不按要求停产、限产,甚至有违法生产的情况出现,精细化管理仍待提高。
1月17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通知相关市区于1月18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相关媒体人员跟随的环境保护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查组对河北省邯郸市、邢台市的督查也随之告一段落。
4天时间里,督查组联合河北省环保厅通过日查和夜查相结合的形式对两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场检查发现,各地能够积极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工作,但也存在部分企业违规生产和落实应急响应不到位的情况。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情况,预计1月14日起至1月18日有一轮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河北中南部及邻近地区。基于此,环境保护部于1月13日向河北、山东、河南、山西等地及时发布预警建议。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工作**小组办公室**时间向省内城市发布通知,要求相关市(县、区)于1月13日22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提前启动应急响应,可以提早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累积。可以使工作更加主动。”邯郸市环保局副局长侯日升说。按照环境保护部与河北省大气办的相关要求,邯郸市、邢台市也在**时间启动了红色预警和Ⅰ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