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大气污染防*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条例》等条例规定,德州市**正式印发《德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工作要点》,具体要求如下:
2017年6月底前**完成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4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末端*理和新一轮LDAR验收工作。石化、**有机化工等工业企业建立泄漏检测与**体系,按国家和省标准体系要求的频次完成对管道、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及时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市环保局牵头)
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加油站、储油库三级油气回收改造,新建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同步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设施。(市商务局牵头)
2017年6月底前,宁津、临邑、武城、禹城4个县市分别完成家具、有机溶剂、玻璃钢、功能糖特色*理**工作。2017年底前,四个县市完成四大行业企业总数60%的*理任务。
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汽车维修行业涉及钣金喷漆工艺的维修企业和个体户台账清单。按照《大气污染防*法》要求,建立挥发性有机物使用管理台账。对未配套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的企业和个体户,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停业整顿。无资质的企业和个体户,一律停业整改或依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