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环境保护部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涤纶》(HJ 790-201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粘胶纤维》(HJ 791-201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制药》(HJ 792-2016)3项标准。这些标准分别规定了涤纶、粘胶纤维和制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的工作程序、总体要求,验收技术方案和验收技术报告的编制要求。3项标准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同时,为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日前还公布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4-2016)、《固体废物 铅、锌和镉的测定 *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86-2016)、《固体废物 铅和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87-2016)、《水质 乙腈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 788-2016)、《水质 乙腈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789-2016)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这5项标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