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门对环境问题的监管、监察及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继日前*度公布城市建成区河涌流域范围内的**废水排放工业企业信息后,近日,在市环保局召开的2016年第二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专项工作会议中,还现场*次采用电脑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了江门第二季度被抽查污染源名单。
抽查对象
涵盖全市167个污染源
据悉,本次摇号抽查是根据日前市环保局发布的《江门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执行的,《方案》明确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通过电脑摇号等方式来确定被抽查企业名单。
本次抽查对象涵盖了全市范围内的167个污染源,包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目前全市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正在逐步完善,并将作为随机抽查的重要基础。
据了解,全市各级环保部门的抽查比例将根据本区域环境监察人员数量、区域面积、污染源数量、污染源环境守法状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投诉情况确定,但不能低于《方案》要求的*低比例。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执法后督察、环境**案件处理等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时,不适用本《方案》。
另外,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后,原污染源日常环境监察工作中“国家**监控企业每月监察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度监察一次”的监管频次要求**执行。
抽查名单
实施检查前严格保密
环保部门表示,本次抽查名单在实施现场检查工作前将严格保密。同时,各级环保部门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环境信用评价依据之一。
环保部门表示,实施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能够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源企业遵守环境保**律法规的监督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实现污染源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接下来,市环保局将按照《方案》的实施要求,组织对第二季度被抽查的污染源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以强监管、严执法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抽查比例怎么定?
**排污单位*低抽查比例:
市环保局每季度至少对5%的**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各市、区环保部门每季度至少对25%的**排污单位进行抽查。
一般排污单位*低抽查比例:
市环保局至少按照1:5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各市、区环保部门按1:10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
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
对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红黄牌、环保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以及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等情况的污染源,将加大现场检查、随机监察力度,提高抽查比例。
抽查内容包括:
被抽查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应急资源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和培训情况;
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环境风险防控情况;
危险废物储存、转移、处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