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环保局对外发布《东莞市环保系统商事登记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下称“新办法”)。根据新办法,一年内试行环评豁免管理目录,并*次推行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制度以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
按照新办法,东莞市接下来将全面推动实施《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目录(试行)》,以一年为期限试行特定范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审批管理办法,推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此外,对符合规划环评的项目,对其环评文件简化处理。
同时,东莞将取消预审环评申报环节,允许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环评文件报环保部门审批。另外,项目建设单位如要撤销生产设备或工序,可通过书面、网络等方式告知原审批的环保部门。
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新办法要求市**项目的报告书项目,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示期限外,5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审批。一般项目的报告书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所有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此外,新办法将继续推行网上审批管理。凡属法律法规规定的环保许可项目,均可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新办法将所有环保许可审批事项一律从工商登记注册前置改为后置,市环保局设定的有关内部业务互为前置事项也一律取消,如锅炉燃料变更核准、危险废物转移等。
此前有观点认为,东莞作为“世界工厂”,一旦放宽了污染企业的准入条件,出了问题要再去*理就更加艰难,不应该取消环保审批前置程序,
新办法以实际规定作出了回应,*次推行环保信用评价管理以加强项目管理。每年度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企业,按照红牌(环保不良)、黄牌(环保警示)、蓝牌(环保良好)、绿牌(环保诚信)四个级别进行评价。
除此之外,市环保局指出,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涉废矿物油和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涉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审批)、娱乐场所审批(涉及环保审批)等为四大**行业,将实行属地监督管理,各环保分局须加强监管,**商事主体尽快申领许可资格,对未取得审批就从事需许可经营项目活动的,必须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新办法还提出要畅通**投诉渠道。据市环保局透露,接下来将全面加强12369环保投诉热线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诉跟踪、督办、反馈、通报等工作制度,实施**接访日、**案件**包案等制度,加强**环境**案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