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灌溉用水超额要加价,农民节水可获奖励

2018-08-04来源 : 互联网

持续多年的灌溉区运行成本与水价倒挂、水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近日,从水利部获悉,2016年***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以来,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上进展顺利,部分地区已初见成效。

据悉,201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全国80个试点县实施以来,目前全国有130多个县和灌区调整了农业水价,357个县和灌区水费收入加**补贴后,达到工程运行维护成本。另一方面,工程节水能力得到提升,改革地区的灌溉用水降低。**型测算,工程改革后,亩均灌溉用水量平均降低20%左右。

位于陕西渭南市的张桥抽水站,渭河水自此抽取抬高水位进入灌溉渠网。

以陕西省为例,陕西属于水资源总量严重不足的地区,该省水资源总量423.30亿立方米,居全国第18位,人均和耕地亩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在农业水价改革以前,由于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政策性水价倒挂严重,导致灌区运行艰难和人才流失严重。

12月20日,陕西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处长白鹏翔告诉记者,陕西省万亩以上灌区有186个,其中大型灌区(30万亩以上)13个。在大型灌区,现行水价在2004年调整后已有十余年未再变动。终端农业水价平均为0.245元每立方米。

而大型灌区农业供水运维成本为0.629元每立方米,长期形成了水价和成本严重倒挂的现象。而加上灌溉水利设施维护等相关费用,灌溉区用水户(农户)实际所需要支付的水价平均为0.361元每立方米,且水资源浪费情况严重。

位于陕西咸阳宝鸡峡灌区的支渠,已进入冬灌期。

在本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陕西省试行根据粮油作物和经济作物灌溉分类确定水价,并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经济作物按高于粮油作物用水价格的30%制定,规定四档用水价格,超出定额用水20%以内、20%以上不足50%、50%以上,分别按水价的1.1倍、1.3倍、1.5倍加价收取。用水量在定额内用水的,将给予节水奖励。

20日上午,正在进行冬灌的陕西咸阳市礼泉县阡东镇力士村村民雷可辉告诉记者,他们这属于宝鸡峡灌区,家中种了1.5亩小麦,浇灌一次需要支付灌溉用水约50元。水价由原来的0.250每立方米(粮油)涨至0.277元每立方米,但实际用下来灌溉一次所需要的支付的水费却比以前少了5-10元。

陕西省***成本分局局长云育兵向记者解释,此次改革其中一个**就是提价,如果单通过分类定价、超定额加价来看,会感觉农民用水负担增加了,其实不然。

“提价的一个根本目的在于节水”,云育兵说,用这种方式鼓励农户通过不同的形式节约灌溉用水,同时进行**补贴、节水奖励,总体上不增加农民的负担。实际实施下来,通过科学节水灌溉的方式,农户的灌溉用水量少了,费用也就相应降低了。

白鹏翔透露,目前陕西省《**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已完成征求意见,将于不久后公布实施,预计在2018年灌溉结束,农户将享受到相应的补贴和节水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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