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光伏再发难 意欲何为?

2017-07-05来源 : 互联网

“李清照《一剪梅》中的一句词特别适合形容近些年来光伏人的心情,你猜是哪句?”赵刚(化名)是江浙一家大型光伏企业的管理层人士,他在和记者聊起行业的近况时,卖弄了一个文绉绉的关子。

但还没等记者回答,他已情不自禁地吟诵起来:“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当然,赵刚所指的“此情”非“彼情”。他发出的是一位光伏人身处光伏多事之秋的感叹。

“双反”似乎已成为中国光伏产业近些年来难以摆脱的“劫”。

几年前,接踵而至的美欧“双反”让中国光伏遭遇了****的危机,尤其是欧洲市场,因为当时欧洲是中国光伏*为重要的出口市场,曾经中国光伏产品的70%以上都是销往欧洲。

所幸的是,在中国**和企业的努力斡旋和抗争下,*终以中国光伏企业与欧盟签署*低价格**(下称“MIP”)**。

按照当时签署的协议,今年年底,本该是中欧光伏“价格**”到期的日子,中国光伏企业也有望摆脱这个束缚,但是噩耗又来了。

日前,欧盟已正式启动了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规避调查,并且在北京时间6月8日晚间宣布,将对三家来自中国的光伏公司——阿特斯太阳能、中盛光电、昱辉阳光征收高额关税,同时让对方退出MIP。这意味着,这三家企业将被征收47%的平均关税。

欧盟再次发难

目前,欧盟已经开始对中国光伏企业发起了“反规避”调查,并明确指出,阿特斯太阳能、中盛光电、昱辉阳光三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同时让这三家企业退出MIP

2013年7月底,中欧之间*大贸易摩擦案——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和解”。

当时,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方面在向记者发来的邮件称,欧盟与中国已经就太阳能电池板争端找到一个“友好”解决方案,可以以一个可持续的价格达成新的市场平衡。

而所谓的“友好”解决方案就是“价格**”。欧盟要求签署该协议的用意是要求各家公司以高于*低进口限价的价格对欧销售太阳能产品(包括电池与组件),且每年销售量须限制在一定配额内;协议外的厂商进口欧洲时,需缴纳47.6%的关税。

当时,官方并没有透露谈判细节,包括*终达成的“价格**”、中国企业配额等。而记者从业内企业获得信息是协议价格为0.57欧/瓦,配额为7GW。该协议的限制时间为两年。因此,今年年底,本该是中欧光伏“价格**”到期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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