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未来4年要投1800亿治水

2017-06-13来源 : 互联网

6日,广东省环保厅在上线“民声热线”时透露,《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年)》(下称《行动计划》)已于近日正式印发。

根据《行动计划》,到2017年底,广州市、深圳市要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全省基本消除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劣V类水体;2020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要完成黑臭水体*理目标。此前广受关注的“河长制”也被写入《行动计划》,指出要在2017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

广深城区年内要消除黑臭水体

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鲁修禄介绍,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从2013年开始实施,2016年进行了中期评估,并结合**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水十条”等进行了修订,是实施“水十条”更详细的“路线图”,进一步强化了*水措施。

为**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行动计划》制定了联合*水、水源保护、设施提效、黑臭*理、能力建设五大类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800亿元。对比修订前的《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七大类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187亿元,修订后的《行动计划》*水投入明显增加。

广东省环保厅负责人指出,水污染问题是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板,《行动计划》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以保好水、*差水为**,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推进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全力打好广东省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广东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 Ⅲ类,实现高水平达标。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4.5%,全省基本消除劣V类;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2017年底前广州、深圳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根据目标导向原则,《行动计划》要求,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各地级以上市应制订未达标水体达标方案,2017年6月底前将方案报省**备案。

标签: 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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