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擅自占用垃圾焚烧项目用地

2017-04-27来源 : 互联网

近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垃圾焚烧项目用地要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焚烧厂不能达标排放将关停。

为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近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垃圾焚烧项目用地要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严禁擅自占用或随意改变用途,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

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生产量持续增长,设施处理能力总体不足,普遍存在超负荷运行现象,仍有部分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具有占地较省、减量****、余热可以利用等特点,在**上得到广泛应用,也是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式。

《意见》提出,要加强焚烧设施规划选址管理,项目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强化规划刚性,严禁擅自占用或者随意改变用途,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根据焚烧厂服务区域现状和预测的垃圾生产量,适度超前确定设施处理规模,推进区域性垃圾焚烧飞灰配套处置工程建设。

同时,要充分考虑飞灰处置出路,加强飞灰污染防*,积极推进产业园区建设,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不同类型垃圾处理,优化配置焚烧、填埋、生物处理等不同处理工艺,实现在园区内有效*理。

标签: 环保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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