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参与莫让百姓心凉

2015-07-30来源 : 互联网

在被称为“史上*严”的新环保法实施后,中国的生态建设进入了快车道,一系列政策、规定密集**。

*近又有大动作,环境保护部印发《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9月1日正式实施。这个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做出专门规定的部门规章,支持和鼓励公众对环境保护公共事务进行**监督和社会监督,是新环保法的配套法规之一。

如果就主题思路而言,环境*理公众参与并非新策,很多国家的环保实践一再证明,普遍的社会参与是环保成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此之前,国内也不乏这方面的政策、规定,但限于制度设计、社会环保意识、公民素质等一系列主客观因素,实际成果并不乐观。但如今形势已然不同,新环保法为环境*理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社会对于环境问题的敏感和认识亦与日俱增,此刻,**全面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恰逢其时。

老百姓成为环保机构的耳目眼线,一则可以为环保部门的执法行动进行“**导航”,提高其工作效率;二来,更可激发整个社会的环保热情,逐渐培育起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理念。

但环保的公众参与不能流于形式,停留在口号、文件中,要让每一个个体感受和体会到参与的价值和成就。  在这方面,我们不乏深刻的教训。长期以来,有些部门,对于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或敷衍应付,或拖沓搪塞,或不闻不问,*终消磨了群众的耐心,冷了百姓*热的心,从而**关注公共事务。譬如,曾经*爆一时的“市长热线”、“市长邮箱”等投诉方式,如今多乏人问津。

事实上,环保热线12369也仅仅是*近一两年才升温,之前多年也是不瘟不*。此次新规中列举了包括电话、信函、传真、邮件等一系列投诉途径,但参与渠道的畅通与否不仅在于形式的多样和便利,更在于实际的成效。

群众举报反映的环境问题,受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该尽快进行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的结果反馈给举报人,让参与者感受到被尊重,有条件的地区甚至可以对举报者进行物质上的奖励,以保持和增强大家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这一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设计。譬如,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要明确办理的期限,及时给举报者反馈;另一方面,加强公开透明,所有的环境问题及其处理过程、结果都应该及时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判,从而不断增强环保部门的公信力,让更多的人加入到环保事业中来

标签: 环保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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