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载着过多必要和不必要审批职责的环境影响评价将大幅“瘦身”。《**财经日报》记者22日从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改委获悉,此项“瘦身”已开始实质性动作。
6月19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环评和监测工作创新”大讨论上表示,“随着形势的发展,现行的环评制度出现了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必须通过改革创新,使环评管理方式更加合理完善。”
国家发改委研究起草的《**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该意见明确,除重特大项目外,核准申请不需附环评审批文件。
国家能源局今年6月5日**的《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已明确提出,“进一步清理整合前置审批,减少前置审批事项,除少数重特大项目保留环评作为前置审批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原则上只保留选址意见书、用地(用海)预审意见两项前置。”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从源头防止污染产生的**道防线,被认为是保护环境*有效手段之一。过去30多年,环评作为一项重要的环境保**律制度,在源头预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环评在有效性上存在的欠缺也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这项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性。
本报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环评目前存在着边界模糊、承载过多、效率不高等问题。单就管理层面来看,环评前置环节和要件过于庞杂,几乎涵盖或涉及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大部分内容,环评承担了许多不应当也不必要承担的责任。
一位环保部官员反映,从基层看,大量环境影响轻微、甚至没有什么环境影响,且不属于建设项目的社区服务和家庭作坊式活动,都被当做建设项目纳入环评范畴,履行事前审批手续。基层环保部门管理人员的主要精力都放在这类项目审批上,无暇监管,也无力承接上级下放的项目。
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平均每年审批环评文件40万个左右,其中报告书约占5%,报告表45%,其余50%为登记表。登记表类项目虽然量大面广,但环境影响轻微,依法本不需要进行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