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餐饮企业要支付餐饮垃圾处理费

2015-05-29来源 : 互联网

餐厨垃圾到底有没有用,这能在处理这种垃圾是付费还是卖*上有所映照。按常理理解,这些垃圾如果还有价值,餐饮企业打发这些垃圾时还要付*,那么回收垃圾的企业就有可能*个双份儿。当然,这种理解在某种惯例中不占理,但在民间却有些佐证,可以帮我们理顺一下思路。比方家里的废纸酒瓶烂塑料,就可以卖*,腐烂的垃圾就没人要,只好扔进垃圾箱还得交垃圾处理费……餐厨垃圾的处理也有多年形成的惯例,以前餐饮企业的垃圾都由某些养殖场回收利用的,不管喂猪还是喂驴,毕竟它算饲料的一部分,卖这种垃圾甚至能给餐馆带来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的收益。现在风向有点转,1日有个听证会讨论《昆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听证稿)》,听证稿里说的是,餐饮企业要支付餐饮垃圾处理的运输费和服务费。

用直觉去判断,餐厨垃圾被纳入严管范畴,多半是因为地沟油的泛滥。地沟油害人不浅,但这东西的出现并不是餐饮企业的错,而加强管理的理念中,让餐饮企业为自己正常产生的垃圾“额外”买单,尤其是从先前“卖*”到如今“付*”的转变,让人有别样感觉。

我关注到,在媒体相关报道中,统计数据是来自2007年的——在昆明区域,有餐饮企业5819家、学校食堂663家,每天约产生1300吨餐饮泔水。为啥时至2010年还只能用2007年的数据?说明相关的统计不够“重要”,2007年每天千余吨泔水到如今有可能已是每天两千吨或三千吨了,而相关的管制却突然“重要”,因为你根本摸不清泔水的“产业链”,管制衍生出的利益你也摸不清。

昆明市环保局方面这样说:“如果不规范处置这部分餐厨垃圾,将有可能导致这些餐厨垃圾被私人有偿收集运输……”之所以出现“有偿”,是因为餐厨垃圾可以成为喂养‘泔水猪’的饲料或者提炼‘泔水油’的原料,而面对这种“有偿”的肯定,“管理办法”中提及的“实施统一的收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并没有细解,相比没有细解的,是有细解的罚款规章和有偿处理的动议。

有些事,有些听证,不难周全,至少是可以接近周全。将餐厨垃圾的处理线条明晰地展示给公众,收费与免费的纠缠就会淡化,而听和证,都会随之明晰。实际上,餐厨垃圾管理,应该侧重的是餐厨垃圾的走向,而不是效益的走向。隐藏某些效益走向就更不应该。可以说,及时回收的餐厨垃圾就是饲料,垃圾收集和运输和经济运作有关,那么只谈收集——你得付*——不谈效益,哪怕是很小的效益,都是某种**意识。

想起去年夏季全云南掀起的“滇菜”品牌观,以及**慷慨出资2000万元发展云南餐饮业的态度,再看如今在餐厨垃圾管理中重心不稳的斤斤计较,我觉得不但悖了废物利用的民间认知,而且少了科学逻辑。

免费又能怎样?收集、运输的成本就算靠卖垃圾*不回来,**适当的补贴,难道不是对发展云南餐饮业做贡献吗?再说,先把统计数据搞清楚,也把产业链条搞清楚,再去有根有据地细化有关管理办法不行吗?来得及,相比莽进,科学来得晚点,也不过时。

标签: 环保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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